中新網成都12月29日電 成都市政府近日正式下發《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首次明確將積極推進現代服務業重點集聚區建設,重點發展總部經濟、旅游產業、服務外包、科技商務、文化創意、物流配送、市場園區和特色街區等集聚區,優先安排集聚區內市政工程、公共交通配套設施建設。
該《意見》明確提出,將加快編制集聚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集聚區內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產業化項目建立規劃審批“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集聚區內金融、文化創意、商務服務(含會展、服務外包、總部經濟等)、信息服務、市場園區、教育培訓等生產性服務業的新建特別重大項目(總投資5億元人民幣以上,下同)用地,且建成后不分割出售產權的按以下原則供地:舊城改造項目參照土地拆遷整理成本掛牌出讓;其它區域項目參照工業用地政策實施。集聚區外符合規劃新建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且總投資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商務樓宇,建成后不分割出售產權的,項目建設用地也可參照上述原則執行。
該《意見》指出,建成后不分割出售產權的新建特別重大項目(不含住宅建設部分),或從市外新引進的企業法人機構自建自用辦公用房的重大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60%收取。2008年1月后新開工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建成后不分割出售產權的,均將視情況分年度獎勵項目業主。新竣工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總投資5億元以上且不分割出售產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市場園區和商務樓宇,自開業經營之日起,將獲得政府相關政策獎勵。對統規統建、只租不售,且年實際納稅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總部集聚區,從市外新引進入駐的企業法人機構上交稅收的地方實得部分,投資建設業主將獲得獎勵。
該《意見》明確支持中心城區服務業結構調整,以及支持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規定對新上市(含境內和境外)融資成功的服務業企業給予500萬元人民幣獎勵。根據銷售額、稅收、就業等綜合貢獻率對餐飲、批發、零售、再生資源回收等大企業大集團進行表彰獎勵。同時,積極支持成都市服務業重點領域組建有代表性的行業協會,支持行業協會開展行業服務標準制訂、行業統計監測、職業教育培訓和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成果”機制。
此外,《意見》明確要發揮節會引導和拉動消費的作用,全力辦好成都購物節和中國國際美食旅游節。對成都市及各區(市)縣和行業協會舉辦的擴大消費的品牌節會,給予承辦單位獎勵支持。同時,推出了一系列獎勵措施以支持擴大農村消費。《意見》要求,各區(市)縣政府應設立“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納入本地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