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耳其法院對侵犯版權案件的裁決,對受版權保護作品的使用應屬于預定版權限制案件的范圍,或者由權利所有人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不被宣布為侵犯版權。但是,最近在上訴法院關于版權侵權案件的判決中遇到了一些反對意見,其中提到了歐洲聯盟法院(“ CJEU”)在此問題上的判決,其中指出:法院應就使用的性質進行審查,以了解其是否公平,(例如E.2015 / 19627,K。2018/7669; E。2016/12740 K. 2018/7674; E。2015/32515 K. 2018/7675,第19上訴法院刑事判決書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