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 首頁 電商百科 食品電商監管歸一,食藥監將攬重擔
食品類電商的監管問題一直是業內的老大難問題,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責任的劃分,時常會出現幾大部門同時對食品電商進行抽查或是均不管不顧的情況,發生了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問責的時候,幾大部門之間又互相推卸責任,既不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也不利于打造相關部門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這個問題在將來或許會有較為明顯的改觀,在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中,對于食品電商監管的相關問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由食藥監統一管理
《辦法》明確了食藥監部門為網絡食品經營的監管主體,結束了五部門“九龍治水”的局面。包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在內的所有通過互聯網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都將納入監管之中。
過去多次出現平臺方與經營者相互推卸責任的情況將被終結。本次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違法行為由網絡食品經營者經營許可、備案所在地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所在地縣級以上食藥監部門管轄。不能確認網絡食品經營者所在地的,由第三方平臺所在地食藥監部門管轄。未經許可或者備案從事網絡食品經營的歸屬當地食藥監部門。
《辦法》要求食藥監部門應與公安機關、網絡信息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等合作。這意味著違法經營者除行政處罰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食品將被召回,平臺負連帶責任
對于經營者來說,無證商家將被取締。《辦法》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憑證,否則將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各項許可證應在首頁進行公示。
對第三方平臺來說,需盡到日常檢查報告義務,對虛假信息、夸大宣傳、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以及安全隱患,應及時制止并向食藥監部門報告,情節嚴重者應立即關店。并要求配合抽檢、召回等工作。
淘寶方面表示,淘寶已建立準入機制,對進駐商家進行資質審核。有專業人員每天進行排查,并進行神秘買家抽檢。發現問題時會聯合工商局和品牌方進行處理。過去的商品召回是由品牌方發起的,平臺會責令第一時間下架問題商品,配合召回工作。今后會配合食藥監部門的工作。
民以食為天,在電子商務發展步伐不斷加快的現在,落實電商食品安全的監管措施具有很大的實際意義。《辦法》的頒布,可以看做是對于新《食品安全法》的補充,如果真的可以在頒布后落實到位,保證執行度,那么對于我國未來食品電商的發展來說,可以說是一大福音。
上一篇: 上一篇:淘寶新開張網店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案
下一篇: 下一篇:“雙十一”招商開始,天貓轉讓搶占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