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 首頁 電商百科 淘寶網店轉讓:快遞被冒領由賣家承擔責任
此前,關于快遞丟失或冒領等情況造成了貨物的遺失,該由誰負責的討論在社會中引起了熱議。近日,記者從淘寶網店轉讓搞號網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十起消費者維權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網購合同糾紛案中,最高法明確:消費者網購的貨物在交付過程中被他人冒領,消費者主張銷售者與送貨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應由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買家保證消費者的權益就好
這樣一條規定,也許獲利最大的就是買家了。對于大多數的買家來說,他們注重的并不是誰賠,而是能不能賠、賠多少。現在這樣一條說明,讓買家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快遞方責任在己最終是自己賠
近年來的紅火網購生意和快速發展的快遞行業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快遞在賣家和買家中間扮演了中樞紐帶的角色。“雖然最高法有這樣一個說法,但是,如果確實是我們快遞派送員的失誤導致被冒領,最終銷售者的損失還是會由我們快遞賠償。銷售者不會吃這樣的冤枉虧,這是我們與銷售者之間的事,不過,我們快遞員會盡量準確無誤地派送快件的。”位于南京路韻達快遞網點的負責人稱。
誰的責任誰承擔。也許在消費者索賠過程中因為各種法律規定,會由銷售者賠償損失,但很多快遞員認為,如果因為他們的失誤快件被冒領,這樣的損失最終還是由他們賠償。
賣家不是自己的過錯賠償挺冤的
“如果是因為我們賣家的問題,比如填錯客戶信息等導致被人冒領,損失我們來賠,我感覺無話可說。可如果在不是我們過錯的情況下,還要我們賠償損失,這不合理,我是正常發貨,因為第三方快遞的原因導致客戶貨物被冒領,還讓我賠償,我就不理解。也許我可以再與快遞進行索賠,可這無形中加重了我們的工作量。”一位長期經營淘寶網店的吳先生說。
專家銷售者可再向快遞方索賠
據淘寶網店轉讓搞號網了解到,最高法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楊臨萍介紹說消費者網購的貨物在交付過程中被他人冒領,消費者主張銷售者與送貨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應由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淘寶網店轉讓搞號網認為,賣家、快遞公司、買家都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網購三大組成部分,對于買家來說,是需要用法律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這一法律,無疑是給了買家定心丸。但如果一味的將責任推給賣家或者快遞公司難免也有失偏頗,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認定責任的劃分才是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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