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 首頁 電商百科 抖音起訴“抖音唯一合作電商” 索賠300萬元
因認為廣州熱門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熱門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抖音”、“抖音”Logo等商標,擅自注冊、使用“抖音”作為企業字號進行虛假宣傳,涉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抖音官方將“熱門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賠償300萬元。該案于4月22日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啟信寶信息顯示,被抖音官方起訴時,熱門公司還名為廣州市抖音電商科技有限公司,今年1月改為現名。
根據原告抖音的起訴書,熱門公司對外宣傳其為“抖音北京總部的電商部門,隸屬于抖音公司”、“創始團隊來自抖音公司”、“抖音唯一合作電商”等。
原告抖音訴稱,“熱門公司”在經營場所,包括前臺、玻璃門貼條、筆筒、員工證掛繩、裝飾宣傳海報等處,使用了“抖音”、“抖音”Logo等商標;在宣傳材料,包括易拉寶廣告、員工名片、宣傳單、商務合同、線上廣告、招聘信息、百度貼吧用戶頭像等處,使用了“抖音”、“抖音”Logo等商標。
抖音認為,“熱門公司”的上述使用行為旨在宣傳、推廣其提供的廣告代理、市場營銷、視頻制作等所謂“抖音電商”服務,導致公眾誤認為被告與抖音之間有關系,不正當地借助了“抖音”的知名度及良好聲譽吸引消費者,構成對原告“抖音”、“抖音”Logo等商標的侵權。
據了解,抖音曾在2018年11月就廣州抖音公司的侵權行為向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
2019年10月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熱門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在其經營場所裝潢及宣傳海報上突出使用“抖音電商”及“抖音圖形”的商標標識字樣、在其宣傳單上標注“官方申請商業版賬號,由北京抖音總部1-2工作日內發放”字樣等,作引人誤認為其與“抖音短視頻”app軟件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系的宣傳,從而提升業績,促成更多交易以獲取利益。
執法部門還經核實認定了熱門公司的10筆業務,總金額為20.6萬元。10名客戶均稱在業務往來中,因熱門公司的字號名稱、經營場所的宣傳用語、符號標識圖案、當事人員工的宣傳等,導致其誤認為當事人系“抖音短視頻”app軟件的官方運營公司及“抖音短視頻”app軟件開發者的特定聯系企業,對其業務合作有幫助優勢,并因此與當事人簽訂了業務合同。
執法部門隨后作出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變更企業名稱,并罰款32萬元。
此前,已有一家“廣州抖音公司”因類似情形被處罰。該公司原名為廣州抖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被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變更名稱登記并處罰款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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