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營銷中不應該做的事
POST TIME:2018-12-07 READ:
微信營銷中以下行為嚴重違規并影響用戶體驗,還可能給其他運營者、用戶及平臺帶來損害,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該公眾帳號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使用外掛行為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本服務和相關系統。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規避群發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眾平臺的單發功能來實現群發功能,意圖規避公眾平臺對于群發次數的限制等。
2刷粉行為
2.1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帳號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運營平臺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公眾帳號互相推廣、普通微信帳號通過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搖一搖等任何形式推廣公眾帳號,以及利用第三方平臺進行互推等。
2.2我們定義的推廣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鏈接,頭像,二維碼,純文字等各種形式完成的推廣行為。
2.3制作、發布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出于商業目的,使用者帳號都將被處理。
3誘導分享行為
以獎勵或其他方式,強制或誘導用戶將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為。獎勵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實物獎品、虛擬獎品(積分、信息)等。分為強制型誘導分享和獎勵型誘導分享
4惡意篡改功能行為
有目的性的對公眾平臺的功能或文字進行篡改,違反公眾平臺功能的原本用途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