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人員績效評估的具體內容是通過一定的項目或指標系 列的核算來實現的。它主要是以價值量(如銷售金額)、實物量(如 銷售數量、客戶數量)、勞動量(如銷售工作時間、客戶拜訪)和相 關比率(如貨款回收率、目標達成率)為計量單位,進行記錄、計算 與反映企業銷售部門或推銷人員的推銷業務動態與推銷效果。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推銷核算的內容可分為很多種類,下 面是常見的幾類。
(1)按推銷業務的核算范圍劃分,可分為全面核算與單項核 算。全面核算是指對推銷全部業務活動進行的核算;單項核算是 指對某一方面的業務活動進行記錄、計算和反映。
(2)按推銷核算的指標劃分,可分為銷售核算、費用核算、利 潤核算及勞效核算等。
(3 )按推銷核算的形態劃分,可分為價值核算、數量核算、勞 動量核算等。
另外,推銷人員工作績效還可以通過其他多種數量標準進行 衡量,如每日拜訪次數、訂貨量、購買量、銷售與拜訪次數比、毛 利、巡回時間等,這些數量標準都可以定量表示,很容易進行比 較。評價績效也可使用對企業的了解程度、顧客信譽或驅動力等 質量標準。有些企業把質量標準匯入數量標準,規定出一些分數, 推銷人員得分越高,其工作績效越好。但質量標準帶有主觀意圖, 不容易評價,往往要借助銷售管理者的判斷。
當前,我國企業或推銷人員的推銷評估,主要從數量標準所 表現的經濟效益方面進行核算、考察和評定。其中相關的考核指 標及其各自的含義,將在后面進行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