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部國產動畫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后,得到了大家的關注。總票房突破47億、中國影史票房總榜第二名、一口
氣注冊近兩千個商標,除了部分沒有顯示商標名稱,其余有名稱的幾乎均與《哪吒》電影有關,如魔童哪吒、殷夫人、敖丙等。這一
舉動引起了不少爭議,注冊的神話人物商標能否成功?

首先,“哪吒”“孫悟空”“白娘子”,這些大家耳熟能詳的神話人物到底能不能被注冊成商標?從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來看,法律并
不禁止使用神話人物注冊商標,但注冊的商標不得損害社會道德風尚或產生其他不良影響。再從其他將神話人物注冊為商標的實踐來
看,只要不存在法律所禁止的情形,諸如“哪吒”“孫悟空”等神話人物是完全可以被注冊成為商標的。但即便如此,光線傳媒此次申
請注冊的近兩千個商標,也不一定都能順利通過。光線傳媒此次申請注冊的商標,主要是圍繞與《哪吒》電影有關的人物或內容進行的,
根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電影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作者可以單獨行使著作權。毫無疑問,《哪吒》電影中創作、
設計的部分人物角色或內容,應當屬于可單獨使用作品的范疇。
再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2條之規定,當事人主張訴爭商標損害角色形象著作權
的,人民法院按照該規定第19條進行審查。對于著作權保護期限內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稱、作品中的角色名稱等具有較高知名度,將其作
為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權利人的許可或者與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系,當事人以此主張構成在先權益的,
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所以,此次光線傳媒申請的與《哪吒》有關的商標要想順利通過,不僅需要商標審核機構進行程序和內容上的審核
把關,還需要相關著作權人對其進行授權或許可。
以上就是今天的新聞資訊內容了,想了解更多新聞資訊就請關注中牌商標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