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十年前的洗發水,相信大家伙都會對飄柔很有印象,想當年的飄柔,那可真的是自信。飄柔是寶潔旗下的產品,于1989年10月進入的中國市場,是最早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護發品牌之一,引領了洗護二合一的新潮流,在之后,飄柔本著為人們升級柔順體驗的信念,不斷改良精華護理系列、家庭護理系列、倍瑞絲等產品線,一直保持卓越地位,甚至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但是“飄柔”的商標不在寶潔手中?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了解,2011年7月,天津某公司就申請注冊了“飄柔”商標,指定使用在商標第24類裝飾織品,2012年10月,“飄柔”商標被核準注冊了。
明明自己旗下的產品卻被他人注冊成了商標,寶潔公司不服,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無效宣告的請求。寶潔公司認為:第一點,自己注冊的商標“飄柔”已經取得極高的知名度和顯著性,應當被認定為是第3類洗發液、香波、護發素商品上的馳名商標,第二點,天津某公司這樣的操作具有抄襲、摹仿他人知名商標的故意。第三點,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理認為,雖然天津公司的商標是指定使用在紡織毛巾上的,但是與洗發水這類的產品同屬于生活中常見的日用品,從消費群體和銷售途徑來看,都有較強的關聯性,而且兩商標的文字部分完全相同,可以認定是天津公司的復制模仿,綜上來看,如果該商標被核準注冊成功的話,將會混淆商品的來源,淡化顯著性,使得寶潔公司的利益收到損害。對此,國家產權局做出了該商標無效的裁定。對于上述的裁定,天津這家公司也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不過法院審理的結果也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