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商標對于企業來說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如果企業想要發展壯大就要有自己的品牌,自己的商標,所以很多企業為了將自己的公司發展的越來越大都會去申請商標注冊,但是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過期怎么辦呢?
一、商標注冊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后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注冊商標是有使用期限的,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二、商標過期了怎么辦
1、如果期滿權利人沒有主動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會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此時權利人可以采取申請商標復審的辦法挽回。
2、在商標被宣告無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標提出申請注冊,不過注意商標注冊申請提出的時間問題,一年內提出的申請商標局都是不予核準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二十九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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