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整統計,目前有30萬左右商標,因原注冊人的企業轉型或其他的各種因素被限制。這些商標一般能夠間接或直接代表產品特性,容易進行推廣。容易記憶的商標注冊已經十分困難了,而購買商標則可以選中更符合自身企業、具有自身企業含義的商標。但是,轉讓商標也是有一定的風險的,還有以下幾點需要大家注意:

1、轉讓注冊商標的嗎,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需要轉讓的商標有與轉讓方的其他商標近似或相同應一并轉讓,如不同時辦理轉讓會把所需要辦理的商標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2、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方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3、轉讓的商標是否為有效商標。在辦理轉讓申請前,先了解清楚改商標目前是否是在有效期內,或者是否有被撤銷或者注銷的風險。根據國家規定:注冊商標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3連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這也是我們常說的“撤三”。
4、商標的地址及企業名稱變更導致駁回。如轉讓方的營業執照及地址有所變更,應同時把證件上的地址和企業名稱辦理變更手續,如未辦理會導致商標轉讓申請被駁回。
5、商標使用期限。如果改商標正處于續展期或者寬展期,則要在合同中約定雙方辦理續展的義務;如果該商標已經過了寬展期,那就不能再要了。
6、分類風險。
商標申請中轉讓:在商標申請中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后轉讓,這樣是由受讓方(買方)承擔注冊風險的。
商標公共期轉讓:在注冊商標進行商標公告轉讓,風險會比申請中相對低。
商標異議期轉讓:某一商標在商標公共期被異議,可以咨詢專業人士,根據異議成立的可能性,給予專業建議,風險低于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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