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產法院法官何淵在判后表示,本案究其本質是關于涉案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與溫度標識合理使用范圍的爭議,其主要焦點在于合理界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達到商標專用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
就本案而言,美食達人公司涉案注冊商標標識采用的將元素8、5、℃高低錯落有序的排列方式、美術字體以及明顯小于標準字體的“C”,與溫度標準表達方式85℃具有顯著區別,客觀上增強了涉案注冊商標標識的顯著性,亦限制了其權利范圍,當涉及到溫度表達方式的情況下,它可能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法院主要考量光明公司的實際使用行為,到底是對溫度標識的正常使用,還是對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的使用,以及光明公司的使用本身是不是善意、合理的使用。
結合本案案情,光明公司的使用行為是對溫度的正常表達方式,相關公眾盡一般的注意義務,看到這個標識也只會認為這是一個巴氏殺菌的殺菌溫度,而不會理解為美食達人公司生產了該商品。據此,上海知產法院認為,光明公司的使用行為不構成對美食達人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希望各大企業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實施,做好對自己品牌的保護。在這個商標資源如此匱乏的時代,注冊全類商標已經難上加難。你的品牌還沒有商標的話,那要趕緊去注冊了。你想在短期內獲得一枚優質的好標,建議通過購買商標的方式去獲得,時間上更快!后期商標好好經營的話,其孵化的品牌價值也是不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