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 : 首頁 電商百科 電商大促銷新規則:不得限制退貨條件
隨著時間的步伐,年末“雙11光棍節”、“雙12”等大型電商網購活動離我們越來越近了。剁手黨們又要開始買買買了,而為了保護消費者能夠安全購物,工商總局昨日發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從10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是指在促銷期間,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經營者在互聯網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來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其中,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同時,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果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直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對于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臺的支持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同時,《規定》也對促銷中虛構交易量、成交額以及虛假好評、刪除差評等行為明確禁止,并明確了違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電商平臺和網店商戶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商家在促銷活動中,對發放的贈券、積分、優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變更,也要先征求消費者的意見,除非這種變更是有利于消費者權益的。
上一篇: 上一篇:李克強曾贊淘寶客服:被店主留言所感動
下一篇: 下一篇:滴滴出行將與餓了嗎雙劍合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