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phabet、亞馬遜和微軟三家公司均嗅到了他們各自所持有的AI技術里隱藏的商機:這些技術不但能完善自家的產品,還能作為一種增值辦事賣給企業級用戶。
早在 1999 年,當Google首次公開承認將AI技術用以改進谷歌搜索和其產品時,Alphabet便與它一同在機器學習領域投入了大量資源。而當Google決定進一步深入云計算和辦事企業客戶時( 2010 年正式發布了谷歌云盤),它也發掘了更多渠道去進行AI投入,并將其用于辦事他人。
谷歌云的高級副總裁Diane Greene承認,起初,因公司十分看重消費者,企業客戶對Google是持提防態度的;而AI技術為博得這些企業客戶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14 年,Alphabet在AI方面投入高達 500 億美元,其兩大主要部門別離是Google Brain和DeepMind。這兩大團隊致力于將AI技術運用于各類領域。
好比,在醫療保健領域,AI技術幫手谷歌云(Google Cloud)更好的辦事這一領域內的業務;在航空宇宙領域,公司對圖像識別技術的努力研發,可滿足Airbus等一眾航空業務處理及獲取更大容量衛星圖像的需求;而Google在翻譯領域的投入則可助力全球任何業務。盡管他們AI技術產出的價值都回到了公司自主開發的產品和辦事上,但Google稱,谷歌云是它發展最為迅猛的業務單元之一。
相較之下, 亞馬遜云計算辦事無論是研發和出售,和第三方的協作都更為和諧。
正如公司CEO貝索斯在本年早些時間致股東們的一封書信中提到的,“我們在機器學習上所做的絕大部分事情其實是發生在表層之下的…無聲無息但意味深長地改善著我們的核心運作。”
貝索斯引用來作為作證的例子包孕了需求預測,欺詐檢測和翻譯,而這些功能是所有商業領域都會看重的。別的一個有趣的例子是,俄勒岡州的一個警署部門甚至每月向亞馬遜支付 6 美元以獲取其面部識另外辦事。
此外,亞馬遜對“AI驅動未來”這一趨勢的遠見也已令公眾興奮不已。正是這種冒險精神,讓亞馬遜遠勝于其他競爭對手。
好比,Echo系列經人工智能系統Alexa加持后,為下一代智能家庭硬件和其市場定下了發展標的目的,同時,它也令智能音箱成為消費類電子產品中最熱門的一類。這一成功令Amazon能夠將驅動Alexa的技術作為獨有產品發行, 讓其他公司得以發展屬于他們本身的智能聲控應用。
亞馬遜有能力將自造的產品轉化成能出售的辦事或技術。這種能力也是他們的策略,是他們一連串成功的核心。
縱不雅觀其發展,亞馬遜以純粹的賣書起步。但它隨即開發了屬于本身的市場,讓其他零售商充分利用它的電商平臺。在建立了本身的倉庫用以履行客戶訂單后,亞馬遜向同類型的商業市場提供了“亞馬遜物流”辦事。
緊接著,,為了建立多余的算力用以支持最繁忙購物時段的貿易運作,亞馬遜開發了云計算平臺AWS(Amazon Web Services),很快,這成為了其主要業務之一,為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客戶提供一整套基礎設施和云解決方案。
現在,AWS業務的年利潤占公司全部年利潤的10%,投資者也正密切管著這部分業務。簡單來說,AWS發展得越好,公司越能茁壯成長。
這樣的發展階段吻合了其著名的“飛輪(flywheel)理論”:更好的用戶體驗帶來更多的流量,更多的流量吸引更多的玩家,更多的玩家帶來更多的品類和便當,由此又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這是一個在任何環節都可以進入且實現閉環的“飛輪”。
而亞馬遜下一個戰線,就是AI驅動型的辦事。

亞馬遜“飛輪理論”
為什么這么判斷?讓我們看下Amazon Go這一零售概念。
Amazon Go是一種全新的購物理念,它的實現需計算機視覺和機器學習這兩大技術系統支持。但是,在頒布頒發這一想法后一年,Amazon的這一嘗試也還沒有全面鋪開。即便Go真的投入運作,也不必期待亞馬遜會在全國開店。較為可能的情況是,亞馬遜會把Amazon Go當成一種零售基礎設施提供給商家,收取使用費。
與Alphabet、 Google和亞馬遜差別,微軟近乎所有的業務都是依賴于辦事企業客戶的。這一科技巨頭最為關注的即是如何將人工智能直接轉化為利潤。
“我們公司最為基礎的特性就是創造技術、拋磚引玉,讓其他人創造出更多的技術,”CEO Satya Nadella如是說,“同時,很關鍵的一點是,我們所創造的科技是用來辦事更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