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網易云音樂因版權問題部分歌曲被下架的事件持續發酵。
起初是很多網友發現網易云音樂歌單里的一些歌曲被下架,并顯示出“因合作方要求,該資源暫時無法使用”的字樣。及至 8 月 10 日,網易云音樂官微首度回應版權事件,稱不是錢的問題,并提到被下架歌曲量級占到樂庫的1%擺布,且正在加快進行與騰訊音樂的版權轉售洽談。
然而, 8 月 11 日晚間騰訊音樂集團發給第一財經記者的最新回復體現,因為網易云音樂存在多次侵權行為,因此暫停與網易云音樂部分內容轉授權合作,同時,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直至對方盜版問題肅清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由此,用戶間的口水戰、巨頭間的版權之爭、以及音樂APP的職責討論一浪高過一浪,網易云音樂也首當其沖成為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雖然網易云音樂還有不少“死忠粉”助陣,堅定擁護著網易的品質地位,但這樣的聲音在洶涌而來的訴苦指責聲中逐漸被淹沒。
終究在音樂領域,拿不到版權的音樂APP用戶留存能力會非常單薄。而對于網易云音樂來說,版權的重要性并不會因為其品質、“走心”營銷等其他優勢而有絲毫的弱化。
在線音樂,版權日漸成為掌握話語主宰權的上帝
據艾瑞咨詢出具的“ 2016 年中國在線音樂行業研究陳訴”顯示, 2015 年中國在線音樂用戶的付費市場規模已經達到了10. 5 億元,增速呈現出有史以來最高的121.8%。而恰是在 2015 年 7 月,我國對版權音樂的監管力度加大,國內主流音樂平臺均開始對獲得授權的音樂作品進行收費,用戶的付費習慣正在逐漸培養。
隨著科技的進步,信息高速流通,人們對原創內容的版權問題也越來越重視。最直不雅觀的體驗就是很多歌曲不能免費聽了,很多電影也不能免費看了,連心情包都不成以隨便用了,現代社會對創作者的作品掩護力度空前之高。國外對版權問題的重視更早,在國外隨意下載幾首歌、幾部電影就有可能面臨起訴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確切來說,音樂軟件的版權和產品是企業保留的唯二要素,相當于企業的左膀右臂。版權的獲得決定著自身音樂產品品類的豐富程度,產品則是建立在版權基礎上的凹凸質區分,版權才是音樂APP的根基。
從用戶方面來看,版權是硬性指標。在消費者有定向需求時,音樂版權的重要性就變得十分凸顯,沒有版權做足夠的歌曲儲備,根本無法吸引用戶的到來,更別提滿足用戶更多的音樂周邊衍生辦事。不過從另一面來看,對正版原創音樂的掩護也是維護企業形象的一部分,堅定維護創作者的勞動成果不但能讓其好感倍增,其他用戶也容易對企業產生正面積極的印象。
隨著國內對于版權意識的不停提升,版權在在線音樂領域的重要性也隨之提升,并逐漸主宰在線音樂的話語權。
在網易云音樂快速發展的路上,版權正在成為用戶拉新和留存的最大障礙
網易云音樂正式發布于 2013 年 4 月,成長的 4 年多來一直以“走心”聞名于音樂界。據中國權威第三方移動互聯網大數據檢測平臺QuestMobile公布的數據顯示,網易云音樂的月活用戶MAU一直名列前茅,同比增長率也在109.77%的水平。但如今,版權問題卻成為了網易云音樂的軟肋……
但不解決好版權問題,網易云音樂用戶的心也只能時刻懸掛在半空中。艾瑞咨詢中曾有說明,目前整個音樂市場中值得采購的版權資源基本都有所屬了,網易云音樂只能從另外平臺購買分銷版權。這種感覺就像是“鐵飯碗”和“打工仔”的區別。
想聽的歌曲下載不了,版權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網易云音樂的用戶體驗不成制止得受到影響。部分用戶也開始吐槽:“網易云音樂忘記本身是個音樂軟件了”、“做音樂APP卻不從版權出發去布局”、“音樂軟件最基本的是音樂提供吧”……雖然網易云音樂回應稱此次下架歌曲在1%擺布,但這也不是第一次版權下架了,除了之前影響較大的日韓版權大量下架(含4MINUTE、金泫雅、BigBang、PSY等),還有蘇打綠、陳奕迅、王力宏、羽泉、楊坤、牛奶咖啡等頭部歌手的經典曲目遭下架,雖然音樂是“蘿卜青菜,各有所愛”,,但影響聽歌表情,其實一首歌曲灰掉便已足夠。版權問題已經產生了聯動效應,特別是在用戶方面,版權問題成了新用戶增長和老用戶留存最大的阻礙。
從新用戶的角度來看,缺失版權的音樂APP就像是少了機翼的飛機,失去了基本功能,再多的功能加持、外貌裝飾都是于事無補。豐富的版權獲取才能帶來豐富的音樂產品,不管情懷和創新的長板如何加長,版權的短板對音樂APP來說才是真正致命的。
從忠實鐵粉的角度來看,網易苦心經營的 3 億粉絲正面臨著留存的威脅,為了防止一朝幻滅,網易云音樂必需掌握版權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