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息稱樂視拖欠達美中心物業費 員工或被阻止進入大樓;東南亞打車巨頭Grab擬進行新一輪融資;舊金山向Uber和Lyft發出傳票 調查打車辦事的利與弊;A股公司發公告:樂視欠了我6000多萬元。【鈦媒體綜合】雖然比擬于硬件銷售,蘋果公司的軟件辦事營收占比不大,但營收規模卻不在不停上升。
昨日蘋果在WWDC開發者大會上提供的數據,,其Apple Music音樂流媒體辦事的業務規模已經達到32.5億美元。
蘋果去年12月曾頒布頒發,其Apple Music音樂辦事的訂閱用戶數量達到2000萬。而蘋果昨日又頒布頒發,Apple Music訂閱用戶數量已達到2700萬。
對于個人用戶,Apple Music的訂閱費用為每月10美元(家庭用戶每月15美元)?;?700萬訂閱用戶,這意味著Apple Music每年可為蘋果帶來約32.5億美元營收。
當前,該市場的領跑者是瑞典流媒體音樂辦事提供商Spotify,截至本年3月擁有5000萬訂閱用戶,接近Apple Music的兩倍。兩家辦事的用戶總量約為7700萬,而去年該市場的付費用戶總量約為1億。
Apple Music發布僅兩年時間。對蘋果而言,這樣的成長速度稱得上是體面的增長速度。
上月底有消息稱,為進一步推廣Apple Music,與流媒體音樂的主要競爭對手Spotify進行抗衡,蘋果開始涉足原創內容。蘋果為Apple Music推出了首檔原創視頻節目《拼車卡拉秀》,將于8月8日正式上線。
去年7月,蘋果曾收購這檔節目的版權,準備把其打造成一款面向蘋果手機用戶的音樂流電視節目。
為了吸引更多的Apple Music付費用戶,蘋果向新用戶提供了3個月免費期的優惠,到期后按照國家差別收取差別費用。
蘋果預計,到2020年公司更多的辦事營收有望達到500億美元。顯然,Apple Music音樂辦事將成為重要鞭策力。
鈦媒摘聲:
誠信不光是一種態度和意愿,也包羅有能力。屢屢有意愿卻達不到效果,一樣是不誠信。你要是答應別人什么都做,就會釀成什么都做不到。
——聯想集團董事局主席 柳傳志
很多人對創新有個誤解,認為創新就是一剎那的靈感火花,你有天分,就能做到。但實際上每一項看似很光鮮的創新,都是靠背后無數的臟活、累活把它做成的。很多時候實現創新的過程是非常累,非常普通,毫無美感的,你只能靠日復一日的平凡勞動去把事情做起來。
——餓了么CEO 張旭豪
更多關注:
消息稱樂視拖欠達美中心物業費 員工或被阻止進入大樓
有爆料稱,樂視位于北京達美中心的辦公地因未及時繳納辦公地費用已被停止物業一切辦事;物業公司體現,如相關6月8日前仍未繳納,樂視員工將被阻止進入大樓辦公。對此,樂視方面仍未予回應。
東南亞打車巨頭Grab擬進行新一輪融資 幫助新辦事
東南亞打車龍頭Grab CEO陳炳耀(Anthony Tan)今日體現,公司可能很快進行新一輪融資,以幫助正在開發的新辦事。Grab當前正在開發新辦事,如金融辦事等。Grab創建于五年前,最初僅在新加坡一個國家提供辦事,擁有40名司機。如今已拓展到7個國家的55座城市,擁有超過93萬名司機。
舊金山向Uber和Lyft發出傳票 調查打車辦事的利與弊
舊金山市檢察官丹尼斯·赫雷拉(Dennis Herrera)今日向打車應用Uber和Lyft發出傳票,要求兩家公司提供有關駕駛記錄和商業行為方面的更多信息,以調查兩家公司是否真正熱心辦事于消費者。赫雷拉稱,他們希望通過這些信息來調查Uber和Lyft是否充分地辦事于臨近社區或殘障人士,以及兩家公司的司機是否對交通安適帶來更多隱患。
中國電信總經理楊小偉頒布頒發離職 任職網信辦
中國電信總經理楊小偉今日發出告同事書,按照中央擺設,本日離開中國電信,調往網信辦任職。曾經先后擔任重慶電信局局長助理及副局長、重慶電信辦理局副局長及重慶市通信辦理局局長、聯通集團重慶分公司總經理及廣東分公司總經理、聯通集團副總裁、聯通集團董事及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副總裁。
A股公司發公告:起訴樂視!欠了我6000多萬元
A股上市公司明家聯合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源互動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孫公司北京金源互動廣告有限公司,近日因廣告合同糾紛訴訟樂視網及多家樂視系公司。公告顯示,金源科技別離訴樂視體育、樂視控股、樂視電子商務、樂視網拖欠廣告款,且協商索要未果,合計欠款金額5892.94萬元;金源廣告訴樂視網拖欠廣告款,且協商索要未果,欠款金額397.96萬元。
富士通總裁:很快將與聯想達成PC整合協議
富士通總裁Tatsuya Tanaka體現,關于將公司PC業務與聯想PC業務相整合事宜,兩家公司將很快達成協議。富士通去年10月頒布頒發,正與聯想談判,希望在PC設計和制造領域展開合作。之前,兩家公司曾計劃在本年3月底前達成最終的協議。但由于談判需要更多時間,該日期最終被推遲。
百度度秘事業部成立美國硅谷團隊 前谷歌員工任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