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新聞發布會上,一起違法代理商標案引起了各方的討論。2020年3月3日,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了線索,稱江蘇智慧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注冊申請,注冊商標居然為“火神山”、“雷神山”商標。
人民智慧絕不能淪為謀利的工具
“火神山”、“雷神山”醫院作為我國抗擊疫情的頭號功臣,凝結了黨和人民的智慧和汗水,更是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的偉大標志。在疫情期間,超過千萬人觀看雙山建成,超高的人氣和影響力如今卻成為了商家謀取利益、投機取巧的工具。這不僅僅是對法律法規的蔑視,更是對社會道德和公眾情感的踐踏。
委托企業和商標代理機構明知故犯
2月8日,江蘇智慧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樹公司”)接到常州市綠保電動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要求其代為申請代為申請注冊“火神山”(第9類)、“雷神山”(第9類)商標,委托費用為4800元。
最初,智慧樹公司并沒有接下該委托,認為該商標具有較大的爭議性,申請難度巨大。但委托方卻以“申請不成功也不要緊,代理費不會要回”為誘餌,繼續勸說智慧樹公司接下委托。最終,在利益的趨勢下智慧樹公司還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注冊申請。
但事情的結局并沒有向雙方預想的那樣簡單,該申請不僅沒有被通過,更是引起了當地市場監管局的注意,展開了對雙方公司的調查和處罰。
正義處罰終將到來
經過調查,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商標申請不僅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更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火神山”、“雷神山”已經并非是簡單的稱呼,更是中國抗議精神的體現,凝結了眾多力量,具有偉大意義。委托方和商標代理機構在明知這一前提的基礎上,依舊遞交申請,妄圖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因此,執法機關依據《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委托方予以警告處罰,并處20000元罰款,對委托方的法定代表人謝某予以警告處罰,并處罰款金額5000元。
“惡意搶注”、“利用熱度”,最終只能得不償失
如此投機取巧的“蹭熱度”申請行為并非孤例,截止到2020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駁回并處理類似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63件。這類申請無不以“火神山”、“鐘南山”等本身已經具有強大影響了和知名度為申請對象,妄圖通過“蹭熱度”、“傍名牌”的行為來提高自身的話題和知名度。這種看似能夠快速成功地方法,實則是在自毀形象和商譽,不僅無法獲得行業的尊重,更會遭到消費者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