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并不是百分百都能夠核準通過,還是有風險的,而且我們在注冊的時候時常會碰到商標近似或者相同,然后商標被駁回的事情發生,那么一旦我們遇到了商標駁回,可以進行復審嗎?

商標駁回復審,是商標注冊人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該商標不符合商標法規定作出駁回處理,而注冊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表示依據不服,從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實際上,很多企業、個人在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時都會感到不知所措,他們會疑惑設計師創造的獨一無二的商標緣何會遭到駁回的處理,假如此時提交駁回復審申請,他們還能夠成功拿下心儀的商標嗎。當然,對于企業、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的時候,一般有兩個選擇,要么衡量商標價值不高直接放棄,要么收集資料、證據繼續申請。
商標駁回復審須知:
1,復審主體僅限于商標注冊人;
2,商標復審申請法定時間只有15天,逾期將永遠失去該注冊商標;
3,復審時需提供《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駁回復審申請書、駁回復審理由書等書面資料,目前不接受其他形式,如口述、錄音、電子文檔等;
4,為提高駁回復審率,企業、個人可全力收集商標使用、商標不近似等證據;
5,注冊人無力提出復審的,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處理。
那對于商標駁回復審的一般流程是如何呢?首先是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接著是前期資料、證據準備,涵蓋《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駁回復審申請書、駁回復審理由書、注冊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其他證據材料(含目錄),或是通過委托代理機構處理,則另需一份委托書;然后在法定的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另外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一年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公開結果;最后復審成功則交由商標局進行公告,復審失敗可選擇繼續訴訟或是放棄商標。
以上就是今天我們所要講的商標駁回是需要復審的,通過商標駁回復審后商標下證的概率還是會很高的。另外想要了解其他的可以在中牌商標網站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