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要搬家搬貨的,現在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找貨拉拉,貨拉拉一下子讓人認識了,貨拉拉是一家以“貨物出行更輕松”為使命,以“拉貨=貨拉拉”為愿景的互聯網物流商城,從事同城/跨城貨運、企業版物流服務、搬家、零擔、汽車租售及車后市場服務。貨拉拉通過自己的努力,讓更多的人認識到了。

5月17日,從貨拉拉方面獲悉,貨拉拉公司近期領取到“貨拉拉”的第39類商標注冊證書。
據了解,貨拉拉從2016年開始與石家莊尼沃復合材料商貿有限公司就“貨拉拉”商標進行了一場歷時五年的商標訴訟拉鋸戰。最終北京高院判貨拉拉勝訴,貨拉拉成功注冊“貨拉拉”第39類貨運相關服務商標。
這個商標糾紛涉事雙方包括石家莊尼沃復合材料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尼沃公司”)以及全民快遞有限公司(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企業,兩公司以下合稱“貨拉拉公司”)。
貨拉拉公司于2013年成立,2014年進入內地市場,并提交了“貨拉拉”第42類科技科學類的商標注冊申請,2015年成功獲準注冊。2015年1月3日,貨拉拉公司獲得1000萬美元首輪融資,而一天后,尼沃公司即向商標局提交了“貨拉拉”在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注冊申請,次年3月22日,尼沃公司再次提交“貨啦啦”在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注冊申請。
2016年4月14日,貨拉拉公司向商標局提交了“貨拉拉”在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注冊申請,后被駁回。
2017年8月10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構成2014年施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依法予以無效宣告。
接到無效宣告后,尼沃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了行政訴訟,貨拉拉公司為第三人,請求法院撤銷上述無效宣告裁定。尼沃公司的訴訟請求被一審法院駁回。隨后,尼沃公司提起了上訴。
二審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全民快遞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其授權關聯公司使用“貨拉拉”標志,且該標志經過使用在網約貨運服務領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故可以認定尼沃公司應當知曉全民快遞有限公司的“貨拉拉”標志,也可以推定尼沃公司注冊訴爭商標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貨拉拉公司領取到“貨拉拉”的第39類商標注冊證書,這場商標權爭奪戰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