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標實際上就是食品的牌子,它是食品生產企業專用于本企業生產的食品上的的一種標記。食品商標主要有區分和識別作用、質量監督作用及指導消費和廣告宣傳作用及市場流通作用。

一、食品商標的區分識別作用
通過商標區分食品的生產單位,考察食品質量。識別作用則是了解食品的來源,生產廠家等。商標又是產品質量的保證,生產企業要對使用商標的食品質量負責。因此,生產企業應將其商標向提出申請注冊后,在法定期限內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其它產銷者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不得使用和假冒,違者應追究法律責任。
二、食品商標的質量監督作用
質量監督作用可分為法律監督和企業自身監督兩個作用。按照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的使用人應對其使用的商標質量負責。"如果消費者購買了質量低劣的食品,可以根據商標所標識內容,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這就是法律的監督作用。食品商標信譽的高低是和是食品質量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名牌商標的產生是食品生產企業長年堅持自身質量監督的結果。
三、食品商標的廣告宣傳作用
一般來說,消費者樂于購買質量好、商標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場上享有信譽的食品商標,可以擴大商標的影響力,促進消費者購買,從而起到引導消費的作用,廣告是企業用以宣傳產品質量的有效方法,而廣告宣傳又是與食品商標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通過各種媒體的宣傳,讓消費者認識該商標,以達到擴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食品目的。
四、食品商標的市場流通作用
市場流通作用是指自2010年以來,食品要進入全國各地大中型超市,必須要有自己的商標!以達到監督生產廠家的左右,減少偽劣食品的流通,危害消費者!
關于食品商標的分類:
加工后的食品
即第二十九類:加工后的肉,魚,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漬、冷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方便食品,快速消費品
即第三十類: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類制品,面包,糕點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芥末,醋,沙司(調味品),調味用香料,飲用冰
未經加工的農產品
即第三十一類:農業、園藝、林業產品及不屬別類的谷物,活動物,新鮮水果和蔬菜,種籽,草木和花卉,動物飼料,麥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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