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品牌名稱一般是一個專有名詞,在英文中并不存在,屬某一個企業專用。故這一單詞所包括的內涵和信息量,全是有關這一企業的。公眾接觸到這一標志,腦海里所反映的全是有關這一企業的信息,絕不會有其余雜七雜八的信息干擾企業的信息傳播。相反,如果這一單詞是既有的,是原本有意;;(,的,那么公眾接觸這一單詞時,腦海里反映的這一單詞的信息會比較雜亂,影響企業信息準確清晰地對外傳達,甚至還可能導致歧義。有時往往一個詞在美國是褒義的,有可能在伊斯蘭國家是貶義的,不符合世界通行的原則。比如我國的“帆船(了unk)”地毯在出口時碰到很大障礙,因為帆船英文“Junk。在英文中除了解釋為帆船外,還有垃圾、破爛的意思。上海的白象電池也有同樣的遭遇,因為。a white elephant”即“無用的東西”?!癕istatick”的發夾,在英國十分暢銷,但在德國卻受到冷落,原因是“Mist”在德語中是指“動物的糞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