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86177077
9:00-17:00(工作日)
4月9日,湖南省工商局發布關于廢止《湖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規則》的通知。這也意味著,湖南將停止進行“省著名商標”的評定。通知如下: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8〕5號)和國家工商總局要求,決定廢止省局2014年6月12日印發的《湖南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規則》(湘工商標字〔2014〕8號)。
特此通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2018年,省工商局將推進湖南品牌國際化,引導出口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著力打造自主國際知名商標品牌;計劃推動地理標志商標精準脫貧;加強知名品牌重點培育,以馳名商標、商標工作聯系點和老字號企業為重點,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商標品牌,推動高質量發展。
相關閱讀:
各地省著名商標有可能被廢止
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進“省著名商標”廢止工作
浙江省4月1日起禁止使用“著名商標”用于商業活動
標簽:紹興 南平 菏澤 清遠 白銀 云南 西藏 呂梁
上一篇:無錫商標受理處首批商標證發放 申請周期12個月_企紅網
下一篇:被告商標侵權該如何應對?_企紅網
Copyright ? 1999-2012 誠信 合法 規范的巨人網絡通訊始建于2005年
蘇ICP備15040257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