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包子鋪”作為店鋪招牌持續(xù)經營,經過長期使用和歷史沉淀,已經形成較為豐厚的品牌價值,承載了獨特的商譽。
“西四包子鋪”字號所產生的相關權益屬于一種財產權益,可以由華天集團承繼。雖然華天集團較長時間內未繼續(xù)實體經營該字號,但據(jù)相關媒體報道表明,“西四包子鋪”近年來仍然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相關公眾的認知中仍將該老字號積蓄的美譽度與其早年經營者相聯(lián)系,該字號仍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其所享有的歷史商譽、知名度以及潛在的商業(yè)價值仍持續(xù)存在。
海緣閣公司與華天二友居、華天集團作為同地區(qū)同行業(yè)的經營者,海緣閣公司在重新啟用“西四包子鋪”店鋪名稱時,理應知悉老字號“西四包子鋪”的知名度,但其未能盡到合理的避讓義務,仍在臨近當年“西四包子鋪”原址的位置,開設主營包子、字號相同的店鋪。
海緣閣公司與“西四包子鋪”并無歷史淵源,其在店鋪招牌上標有“記憶中的北京味道”字樣,主觀上顯然是為了承襲“西四包子鋪”老字號的商譽,誤導相關公眾將其與老字號“西四包子鋪”相混淆,客觀上相關的報道和評論也進一步印證了相關公眾誤認為兩者具有一定的關聯(lián)關系。
海緣閣公司的涉案行為明顯具有不正當意圖,損害了華天二友居的合法商業(yè)利益,擾亂了公平競爭的經營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