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還沒開始,熊孩子又惹事兒了。。。江夏的郭女士前不久把本身的手機給孩子玩游戲,第二天拿回手機后發現,手機綁定的支付寶被孩子花了3萬多元錢購買游戲裝備。郭女士說,因為她做生意經常要用支付寶跟客戶結算,6月4號下午,她在盤賬的時候,突然發現支付寶里有一筆6480元錢的支出記錄,項目是購買金蘑菇支付,郭女士點開一看,發現支付的對象是一家網絡科技公司,用來購買游戲裝備。

郭女士連忙找到孩子,孩子說,是本身玩游戲時,用媽媽手機的支付寶購買了游戲裝備。而支付寶密碼是郭女士在買東西時,被孩子偷偷記住了的。

經過詳細詢問,孩子告訴郭女士,是游戲聊天室里,一個網友教他這么做的,孩子充值后,還把本身的游戲賬號和密碼發給了對方,對方稱幫孩子升級, 同時,對方還教孩子怎么刪除支付寶的支付記錄,郭女士說,如果不是本身無意中看到孩子沒有來得及刪除的記錄,估計還得好幾天才會發現。

事后,郭女士通過聊天室聯系上了對方的qq,在聊天里,對方說,愿意協助找回必然的損失,就是把孩子充了值的游戲賬號賣掉。其它的,對方不肯意回應。記者通過qq要到了這位網友的電話,對方不承認有教唆孩子刷錢充值的做法。




郭女士無奈之下報了警,警方建議,,郭女士可以收集證據,證明是孩子獨立完成了充值造成游戲消費,然后向游戲公司申請退費。
熊孩子用家里錢玩游戲的事例屢見不鮮:
前年8月,武漢12歲熊孩子玩網游,敗光爸媽8萬血汗錢;
去年2月,武漢8歲女孩默記支付寶密碼,刷走媽媽七千余元玩游戲;
去年4月,武漢10歲熊孩子玩手游,敗光媽媽工資卡
江蘇6歲熊孩子破解老爸支付密碼刷五千多玩網游;
常熟15歲的孩子因沉迷網游,先后從其母親銀行卡轉走30多萬元購買游戲裝備。
……
熊孩子“刷”出的禍該誰買單?
難怪有人說,熊孩子加上手機和銀行卡,那就真的等于“坑爹”“坑媽”了。其實近兩年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小孩擅自拿父母的手機刷卡、支付的事情屢見不鮮。“熊孩子”出手不知輕重,遭殃的是家里的錢財。那么小孩刷掉的錢,能不能追回?又怎么制止這種的情況再發生呢?
律師介紹,按照《民法通則》,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需要法定代理人代辦或同意。

《合同法》中則明確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才是有效的。
不過與現實中的交易差別,在互聯網世界,商家很難分辨支付方是否為未成年人。家長如果想追回款項,需要舉證。
律師
《民事訴訟法》中誰主張,誰舉證。父母就要去舉證整個交易行為是孩子完成的。這個舉證是很困難的,因為這是在網絡上的交易,難道裝個視頻錄像嗎?
那么網絡交易的商家就完全沒有責任嗎?記者發現,大多數孩子刷父母的銀行卡,都是為了購買網絡游戲、手機游戲里的裝備或虛擬貨幣。
按照文化部《網絡游戲暫行辦理措施》第二十條的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辦事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辦事;提供辦事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并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律師
如果網絡游戲公司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發生了上面這些案例,商家就是有責任的。應當承擔多大責任,雙方舉證后,法院認定。
對此,社會學教授梅志罡體現,因為中小學生都涉世未深,家長們在平常教育中,應注重培養孩子的安適防范意識。一方面要掩護好網絡相關聯的銀行卡 賬號密碼,讓孩子在不經過大人同意下有大筆支出;另一方面教育好孩子,在需要用錢的時候,要經過大人的批準才能使用,只有講清楚這些道理,孩子在運用網絡 的時候才能夠得到好的保障和掩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