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工業園區海關在江蘇省內首次檢查發現,有從事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涉嫌違規將海關監管貨物移作他用。近年來,我國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迅速,相關企業日益增多,少數企業因不了解海關監管規定而違法違規的風險也日漸顯露。
先要說明一點,發展服務外包對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促進外貿增長和擴大就業意義重大。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發展服務外包。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至10月,我國企業簽訂服務外包合同額7166億元、執行額5050億元,分別增長9.5%和6.9%。
具體到外包進口貨物,是指由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境外發包方向境內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免費提供的進口設備,屬海關監管貨物。《海關法》規定,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移作他用或進行其他處置。服務外包企業一般是規模較小的創新型公司,缺乏專業關務人員,對海關監管規定不熟悉,容易出現技術性違規行為。盡管海關常有各類宣講和點對點政策服務,但不少企業認為,一旦設備進口完成,海關有關手續已經辦結,很少再關注其他相關政策,容易在海關后續監管環節摔跟頭”。
對適用保稅監管模式進口貨物的服務外包企業來說,無論前期手冊備案還是后期對貨物的使用都需要充分知曉海關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海關法律法規。若出現服務外包合同變更或海關監管貨物移作他用等情況,要提前到主管海關進行備案,獲得許可后方可進行處置,如果違規將可能影響企業誠信記錄,對企業后續發展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