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 安裝工裝空調時,空調掉下砸傷了消費者,銷售商服務外包后是否就可以不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了?近日,鎮海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人身傷害案件,判決某家電賣場賠償消費者張先生各項損失共計8萬余元,負責安裝的空調安裝部不承擔責任。
裝空調時消費者被砸傷
今年5月,張先生從某家電賣場買了一臺空調,幾天以后,一名安裝工上門進行免費安裝。
張家在二樓,安裝空調室外機時,張先生站在梯子幫安裝工扶梯子,安裝工扛著室外機登梯而上,人剛上去沒多久,梯子斷裂,安裝工摔了下來,抗在肩上的室外機砸中張先生頭部,醫院診斷為頸椎骨折。賣場表示,安裝工作是外包給第三方的,應該由空調安裝單位負責賠償。
法院認定銷售商有責
法院審理后認為,賣場應在賣出空調后負責安裝空調并確保安裝過程的安全,因此,賣場應對這起事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安裝單位不負責對消費者的賠償。
至于賣場和安裝單位之間的賠償問題,雙方可依據內部協議另行解決。
判決后,各方均未上訴,賣場履行了賠償義務。
東南商報記者 陳愛紅 通訊員 劉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