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對于商標糾紛的事情是每天都有發生的,這是避免不了的,當我們遇到了商標糾紛的時候,我們只能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解決,不然會導致企業的聲譽,名譽遭到影響。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消息,7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其他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案號(2021)京行終2939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顯示,訴爭商標為華為在2019年4月申請注冊的“華為方舟”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曾于2020年駁回訴爭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
華為公司不服被訴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補充提交了華為方舟編譯器相關信息匯編,用以證明訴爭商標與華為公司產生緊密關聯。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中的“華為”可以起到顯著識別作用,不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分別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華為公司就訴爭商標所提復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服原審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據了解,方舟編譯器是華為推出的首個完全自主研發的編譯器平臺,于2019年8月31日正式上線。方舟編譯器已成為碼云最快達成5000 Star的開源項目。
華為方舟編譯器是華為公司專門為軟件廠商研發的統一編程平臺,包含編譯器、工具鏈、運行時等關鍵部件。該編譯器支持多種編程語言、多種芯片平臺的聯合編譯與運行,能夠有效解決安卓程序“邊解釋邊執行”的低效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