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中國人飯桌上最喜歡的東西了,很人多都是喜歡喝酒的,每天喝上那么點白酒整個人都精神,我們中國有三大系列名酒分別是茅臺系列、五糧液系列和劍南春系列。劍南春酒產于四川綿竹,而綿竹在唐代位于劍門關之南,故稱劍南。劍南春酒脫胎于唐代的“劍南燒春”,以地命名。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劍南春人利用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和獨特的釀酒工藝,生產出了聲譽卓著的中國名酒劍南春,八十年代,劍南春一期工程的擴建,現代科技的應用和一系列的技術改革,系列產品實現了全優。

但是,劍南春在商標上卻遇上了麻煩事情了,那么具體是什么事情呢?
據了解,劍南春方面申請注冊“劍南老字號系出名門一脈相承JIANNANLAOZIHAO”商標的行動,歷經商評委及一二審法院裁判,仍告失敗。
法院指出,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尚不屬于經商務部認定可以使用“中華老字號”標識和文字的企業。商標中使用“劍南老字號”圖形及“老字號”字樣,易被普通公眾理解為其屬于經過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的品牌和企業,因而帶有欺騙性。
經過查詢我們得知,2018年,劍南春公司申請注冊第35089173號“劍南老字號 系出名門一脈相承JIANNANLAOZIHAO”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第33類,包括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等。
然而,該商標被商標局駁回注冊申請,之后劍南春公司提起復審請求。劍南春方面對此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但該一審法院并未支持劍南春的訴求。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劍南春公司主張本案訴爭商標是對其在先注冊商標的延伸注冊,但劍南春公司提供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在先注冊商標經過其商業使用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其商業信譽可以沿及至本案訴爭商標,及不會造成相關公眾對訴爭商標指定使用商品與第18211231號“一脈相承”商標(簡稱引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來源混淆、誤認。
故對于劍南春公司的該項主張不予支持。劍南春公司所主張的其他類似商標之間的獲準注冊的事實不能成為訴爭商標核準注冊的當然依據,被訴決定并未違反審查一致性原則。
可劍南春方面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院最終駁回劍南春方面的上訴,維持原判。
老字號是數百年商業和手工業競爭中留下的極品。都各自經歷了艱苦奮斗的發家史最終統領一行。其品牌也是人們公認的質量的同義語。但是現代經濟的發展,使老字號顯得有些失落,侵權行為也頻頻發生。
所以我們要提高對于“老字號”商標權保護能力,這樣不僅有利于老字號品牌延伸、轉化和增值,為老字號企業未來的發展織就品牌戰略安全網,更有利于傳承和發揚老字號,提升中華傳統文化影響力。
經歷了這么曲折之后,之后還是失敗了,但是我們不要灰心,我們要在注冊商標的時候要注意謹慎,不要盲目,對于想要注冊的商標自己先查詢一番,不要有歧義,這樣通過的概率也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