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注銷,主要包含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去注銷這兩種。
商標局主動注銷是指商標注冊人不使用注冊商標而向商標局提出注銷申請,這種就是你已經注冊成功了商標,但是你又因為各種原因不想用了,或者公司開不起來了不能用注冊的商標了,就需要提出注銷。或者是說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商標注冊人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根據申請或者法律規定,將該注冊商標登記注冊事項從《商標注冊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冊商標經申請注銷是商標注冊人主動放棄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是一種主動的行為,是你主動不想要這個注冊商標了,但是總有一些注冊商標部分注銷是因為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注冊商標被注銷的,原《商標注冊證》作廢;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注冊證》上加注返還,或者重新核發《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