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新業態下的商標保護問題愈發引起公眾注意,諸如“旺旺”與“淘寶旺旺”,“好醫生”與“平安好醫生”等爭議性事件讓人們思考,應用程序作為互聯網行業的一種新業態,屬于商標法意義上何種服務類型?以往的商標馳名認證跨類保護,又該如何適應網絡新業態的發展?

9月28日,“網絡新業態下商標保護論壇”在北京召開。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吳漢東談及新業態背景下的商標糾紛案例時表示,“好醫生”,“旺旺”,這類商標都是描述性的,排他性的效力有限,這類術語作為商標注冊,顯著性不高,更多是公共資源的標志,疊加更有顯著性的知名品牌使用,人們不會產生混淆。
商標近似判斷應注重是否造成混淆
關于商標近似,互聯網行業的知識產權案例并不少見。除了“旺旺”與“淘寶旺旺”,“好醫生”與“平安好醫生”外,“頭條”與“UC頭條”“拍客”與“新浪拍客”等也曾引發爭議。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吳漢東認為,“好醫生”,“頭條”,“拍客”,這類商標都是描述性的,排他性的效力是有限的。“這類術語作為商標注冊,顯著性本就不高,更多是公共資源的標志,疊加更有顯著性的知名品牌使用,人們不會產生混淆。”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孔祥俊從“音、意、形”三個維度闡述了商標近似的認定,并提出在實際的司法運用中,要考慮到商標的淵源是否存在惡意注冊等因素。
“商標的近似認定,核心還是區別性。比如,三個字和五個字,展示給公眾的形象就完全不同。”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劉春田認為,商標的近似認定要注重彼此的區別,同時強調商標制度及立法制度,最根本的原則是保護交易、保護財產。“法律應該保護的商業秩序、社會財富,要審慎對待。不能簡單粗暴地對待。”
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要慎重對待
“你賣鞋子很有名,這就意味著你賣面包也很有名嗎?在跨類保護上,需要一個嚴格的界定。”中山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揚直言,目前對于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問題。
此前,“平安好醫生”與四川“好醫生”商標案引發公眾熱議。李揚以這一案例分析稱,四川“好醫生”重點在于“藥”,是一個以醫藥制造為核心的企業;而“平安好醫生”重點在于線上診療服務,是一個以互聯網醫療APP為核心的醫療健康服務平臺。
李揚坦言,在某一個省份、某一個地區有名,是不是就能在全國范圍內也認定為馳名商標,值得商榷。“馳名商標的商業化認定,如果過度泛濫,對市場經濟的發展是有副作用的。”
“馳名商標,是個翻譯而來的舶來品,本意應該是‘公眾知曉度’。”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闡述了“馳名商標”跨類保護的歷史由來,直言在實際應用中,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與反壟斷之間的邊界問題,應該引起重視,避免造成公共資源的壟斷。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所長,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馮曉青同樣認為,類似于通用的、日常的、描述性的詞匯,是一個公共資源,這個公共資源如果獲得了注冊,在使用上就不能太寬泛。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馬一德也提出,包括司法審判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方面,不能單而論之。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希望各大企業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實施,做好對自己品牌的保護。在這個商標資源如此匱乏的時代,注冊全類商標已經難上加難。你的品牌還沒有商標的話,那要趕緊去注冊了。你想在短期內獲得一枚優質的好標,建議通過購買商標的方式去獲得,時間上更快!后期商標好好經營的話,其孵化的品牌價值也是不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