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跟事業單位、公務員有什么區別?當然區別是非常大的。國有企業是屬于國家出資組建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供養的社會事業,公務員屬于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三者的性質、用人方式、工資待遇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從性質來說就是企業,和其他的企業沒有什么兩樣,都是按照公司法來組建,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規范公司的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同樣要和很多企業一樣,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與其他企業不同的是,國有企業是由國家來出資組建,國家是企業唯一的股東,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員是由出資的各級政府來指派或是委任,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來辦理任職手續;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和其他市場主體一樣,都是實行市場化的用工方式,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其用工的主要形式屬于勞動合同制,工資以核定工資總額的方式政務機器人,在核定的工資總額內,按照按勞分配方式,確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工資待遇。
第二,事業單位。
我國的事業單位分為綜合性的事業單位、執法類的事業單位、專業性的事業單位。不管是哪種類型的事業單位,都是由國家按照我國事業發展的需要而組建的。事業單位是根據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依法組建的事業法人團體,屬于社會法人的性質。人員管理是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實行事業編制管理。在編制內實行聘用制和內部競爭上崗的用人機制。事業單位要與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在三年以上,合同期滿可以續聘,其中對于距離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人員政務機器人,工作人員要求簽訂到退休年齡的聘用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用人單位的工資待遇按照相應的職務、技術職稱和職級確定,分為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等類型。事業單位要為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
第三,公務員。
公務員主要是為各級黨政機關,民主黨派工作的正式編制的人員。公務員采用公考招考,擇優錄用的的方式。公務員是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來進行管理,享受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逢進必考是進行公務員進人的基本方式。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主任科員以下的公務員都必須要進行公開考試,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錄用。公務員按照職務職級來確定的相應的工資待遇。公務員一旦錄用以后,只要年度考核合格,基本上都是終身使用,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是聘任合同,但對于聘任制的公務員,經過考試錄用以后仍然需要簽訂聘任合同。公務員由國家財政全額供養。機關需要按時為公務員繳納社會保險、職業年金和住房公積金等。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是屬于企業,國有企業職工的身份為勞動合同制職工;事業單位屬于國家主辦的社會事業,其工作人員屬于聘任制;公務員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的終身制服務,不要簽訂任何合同。雖然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公務員都是屬于體制內的工作人員,但各自履行的職責、工作性質、從業方式都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