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學學生社團發布了一項《北大后勤工人調研報告》。《報告》稱,61名北大學子訪談了100名北大后勤工人,結果發現,36%的后勤工人沒有任何勞動合同,食堂部門勞務派遣工的比例高達43%。
這一消息重新引起了人們對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的關注。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一些用人單位為了規避該法,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并不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事實上也同工不同酬。為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2014年3月1日起實施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明確要求: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同時明確:企業降至這一比例的時間是到2016年2月底之前。
現實是為了降低勞務派遣用工比例,有的用工單位假借服務外包或者勞務承攬的名義,行勞務派遣之實,假外包、真派遣”成為少數用人單位逃避法律責任、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手段,企業濫用勞務派遣的現象難以根絕。
勞務派遣新政落實
2014年3月1日,《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開始正式施行,規定明確自施行之日起2年內,用工單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超比例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
勞務派遣過渡期自2014年3月起,截至2016年2月底,過渡期內用人單位必須將勞務派遣員工數降低到10%以下。根據國家人社部、省市人社部門補充規定,進一步明確臨時性、輔助性和可替代性”的三性特征。隨著過渡期的截止時間日趨臨近,派遣超比例的企業應當何去何從?
前瞻產業研究院認為,規范用工形式,必須從進一步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完善行政服務和監管體系、推動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規范勞務派遣公司行為等多方面入手。明確勞務派遣用工范圍和用工比例,細化薪酬標準。科學考核企業的人工成本及工資總額標準,改革國有企事業單位用人機制,開辟勞務派遣工與合同制職工之間的轉換通道,推動解決勞務派遣工和正式職工同工不同酬問題。引導勞務派遣市場健康發展,建立勞務派遣保證金制度,進一步明確勞務派遣公司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規范勞務派遣市場需要國家政策法規的制約,同時也需要各企業部門的配合。正所謂不破不立,先破而后立”,勞務派遣新政的實施有望推動服務外包行業健康發展。